劳动和社会福利部长令 2020 年 5 月 26 日 No. A / 127 Ulaanbaatar 关于批准《蒙古政府法》第 24.2 条和《职业教育和培训法》第 18.7 条的规定 批准授予程序分别吊销附件1中职业技术教育机构教师的专业学位和附件2中的专业学位证书范本。 2.责成职业教育培训政策实施协调机构、职业教育培训评估、信息与方法中心、职业培训与生产中心、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 3. 职业教育和培训政策实施协调机构/A.Khaliunaa/,政策和规划机构/A.Khishigbayar/,职业教育和培训评估、信息和方法中心/Ts.Batdorj/。 4. 关于本命令的批准,劳工部长关于批准该条例的 2016 年第 A / 93 号命令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被视为无效。 S.CHINZORIG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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