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第 19 号法案 – 2021 年雇佣关系(预算修正案)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斐济
发布时间:2021年
141 法案编号2021 年 19 月 J.K. KONROTE 主席 2021 年 7 月 30 日 我同意。修正斐济共和国议会颁布的 2007 年就业关系法的法案 1.(1) 本法可被引用为 2021 年就业关系(预算修正案)简称和启动法。公报。 (2) 本法自部长通知指定的日期起生效 (3) 在本法中,《2007 年雇佣关系法》被称为主体法。 2. 对主体法第 245C 条进行修改,删去不少于 2 个工作日,代以 1 个工作日。修改第 245C 条 修改第 245D 条 3. 修改主体法第 245D(1)条,删去不少于 2 个工作日,代之以 1 个工作日。 142 第 4 节。《主体法》第 245E 节由第 (1) 款 (a) 修正的第 245E 节修正,删除 (d) 段; (b) 在第 (2) 款中,删除 (d) 段。插入第 245F 条 5. 在第 245E 条之后对主体法进行了修订,在 2021 年《雇佣关系(预算修正案)法》第 245F 条中插入了以下新的过渡性条款。(1) 关于家庭护理假,为避免疑虑(a ) 在 2021 年《雇佣关系(预算修正案)法》生效日期之前开始并在 COVID19 期间结束的服务年度内,根据第 68A 条使用至少一个工作日的带薪家庭护理假的工人无权享受该服务年剩余时间的带薪家庭护理假; (b) 在 2021 年《雇佣关系(预算修正案)法案》生效日期之前开始并在 COVID19 期间结束的服务年度内,根据第 68A 条使用了 1 或 2 个工作日的带薪家庭护理假的工人(i )不得因使用该等假期而向其雇主报销; (c) (ii) 根据 2021 年《雇佣关系(预算修正案)法》减少休假权利,不丧失本法或其雇佣合同保障的任何其他类型休假的权利;如果雇主在 2021 年雇佣关系(预算修正案)法案生效日期之前批准了在 2021 年雇佣关系(预算修正案)法案生效日期之前开始的服务年度内的带薪家庭护理假申请并且在 COVID19 期间结束,并且批准的申请与 COVID19 期间的工作日有关,如果与该服务年度内使用的任何带薪家庭护理假一起计算,最多不超过 2 个工作日,超出的天数不根据本法享有法定休假权利,但雇主可以自行决定授予批准的休假,尽管《2021 年雇佣关系(预算修正案)法》规定了此类休假的法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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