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联合国
人道主义
关税
贸易
经济形势
世界人口
外国直接投资
ACT 尊重公共有限公司第 2、1995 号,截至 2011 年 5 月 1 日修订(从 2008 年第 43 号法案开始修订)
相关行业
:
议会法案
报告地区
:
冰岛
发布时间
:
2018年02月06日
翻译自冰岛第一节总则艺术。 1 本法适用于所有公共有限公司,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经济部长] 1) 根据本法处理与公共有限公司有关的事务,但与公共有限公司注册有关的事务除外,但这些由财政部长处理。“部长”在本法中指[经济部长] 1),除非财政部长被特别指定。在本法中,公共有限公司是指没有任何员工个人对公司的全部负债负责的协会。官方公共有限公司在本法中是指由当局、一个或多个股东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公司。只有此类公司才有权利并有义务在其名称中包含“Official Public Limited Company”字样或缩写“ohf”,并且该字样或缩写可能与公共有限公司的名称或缩写相关联。公共有限公司的股本应分为两股或多股。股本至少应为 4,000,000,00 冰岛克朗。部长可以根据欧元汇率的变化修改这一数额。但是,金额应始终为数十万冰岛克朗。金额的修改一般应在年初生效,前提是不迟于上一年的 12 月 15 日发出通知。已获准在受监管证券市场注册的公众有限公司可以外币确定其股本。...
ACT 尊重公共有限公司第 2、1995 号,截至 2011 年 5 月 1 日修订(从 2008 年第 43 号法案开始修订)pdf预览版
ACT 尊重公共有限公司第 2、1995 号,截至 2011 年 5 月 1 日修订(从 2008 年第 43 号法案开始修订)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医药产品法编号100、2020
关于动物福利的 2013 年第 55 号法案
金融服务和市场 - 关于 UCITS 的 2003 年第 30 号法案
关于集体商标的第 155、2002 号法案。
信息法第 140、2012 号
1974 年第 65 号禁毒法
1988 年 5 月 15 日第 19 号《根据批准的章程运作的基金和机构法》
1996 年 5 月 17 日第 45 号人名法
2003 年第 79 号教育补助金法
冰岛自然历史博物馆法第 35、2007 号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