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特主教美术馆治理重组法案 2008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新西兰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7日
Bishop Suter Art Gallery Governance Restructuring Act 2008 Local Act 2008 No 4 同意日期 2008 年 7 月 7 日 开始见第 2 节 目录 序言 1 标题 2 开始第 1 部分 初步规定 3 目的 4 解释 第 2 部分从旧董事会转移财产、权利和义务至新董事会 5 财产、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6 不受财产、权利和义务转让影响的事项 7 员工 8 旧董事会的解散 9 文件中的引用 10 记录和登记册 11 废除第 3 部分 捐赠用于重建 Suter美术馆 12 解释 13 在某些情况下免除责任 序言 (1) 根据 1895 年 5 月 11 日的转让契据,Amelia Damaris Suter 将土地转让给契据中指定的受托人,该受托人以信托形式在纽约市推广艺术尼尔森,因为他们不时应该认为最好,特别是为人们建立和捐赠艺术画廊的地点纳尔逊市被称为主教苏特美术馆 (2) 根据 1896 年苏特主教美术馆受托人法案,进一步的土地归属于同一信托的受托人 (3) 受托人根据第 2 部分成立为董事会1957 年慈善信托法,以苏特主教美术馆信托委员会的名义 (4) 苏特主教美术馆信托委员会缺乏适当处理其事务的治理权力,无法在其规则范围内纠正立场 (5) 苏特主教美术馆信托委员会希望确保 Suter 美术馆的未来,并通过地方当局的控制和资助来保护艺术品收藏 (6) Bishop Suter Trust,根据 1957 年《慈善信托法》第 2 部分成立为董事会,并被纳尔逊市议会的一个由理事会控制的组织,应被认可为履行 Bishop Suter Art Gallery Trust Board 的职能,并具有扩展的目标和权力 (7) The Bishop Suter Art Gallery Trust B董事会应解散 (8) 苏特主教美术馆信托委员会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应归属于苏特主教信托基金 (9) 应废除 1896 年苏特主教美术馆受托人法案 (10)一个由议会控制的组织对苏特主教信托基金和尼尔森市议会就苏特主教美术馆信托委员会根据资助协议从苏特 2000 上诉信托基金获得的利益提出质疑 (11) 本法案的目的只有通过立法才能实现新西兰议会因此制定如下 1 标题 本法案是 2008 年苏特主教美术馆治理重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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