瑙鲁共和国寻求庇护者(区域处理中心)法案 2012 年第 23 号,2012 年第 1 部分初步规定表。 1 简称。 1 开始。 1 定义。 1 难民保护不受影响。 4 第 2 部分区域加工中心。 4 部门 1 运营经理的职责。 4 一般义务。 4 特殊职责。 5 分区 2 中心规则。 7制定规则的权力。 7 部长改变中心规则的权力。 8 分部 3 受保护人的义务。 9 受保护人的义务。 9 司 4 卫生和安全许可。 9 关于健康和安全的评估。 9 取消证书。 10 证书的暂停。 10师5巡检。 10 检查。寻求庇护者(区域处理中心)法案第 3 部分保护儿童。 11 儿童权利。 11 无人陪伴儿童的监护。 11 第 4 部分 执法。 12 部门 1 服务提供商和授权人员。 12 与服务提供商的协议。 12 授权人员的任命。 13 Division 2 授权官员和警察的权力。 13 授权人员的权力。 13 行使权力。 14 权力不延伸至其他工作人员。 14 警察搜查人员的权力。 15 警察搜查处所的权力。 16 警察逮捕缺席者的权力。 16 使用武力。 16 责任保护。 17 其他警察权力不受影响。 17 第 5 部分杂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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