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处理 2019 年冠状病毒大流行 (COVID-19) 的目的为进口货物提供海关和/或消费税便利[财政部 34/PMK.04/2020]

相关行业:部级法规
报告地区:印度尼西亚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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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家财政政策以管理 2019 年冠状病毒大流行(COVID-19)和/或面临损害国家经济和/或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威胁[财政部 38/PMK.02/2020]在处理 2019 年冠状病毒大流行病 (COVID-19) 的框架内为进口疫苗采购提供海关和/或消费税便利[财政部 188/PMK.04/2020]2021 年受 2019 年冠状病毒大流行 (COVID-19) 影响的特定行业的商品和材料进口商品和/或服务的进口关税由政府承担[财政部 68/PMK.010 /2021]34/PMK.04/2020 号财政部长关于为处理 2019 年冠状病毒大流行(COVID-19)而为进口货物提供海关和/或消费税设施和税收的条例的第三次修正案[部财政部 92/财政部为管理 2019 年冠状病毒疾病大流行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提供税收便利[财政部 28/PMK.03/2020]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赠款管理 2019 年冠状病毒大流行 (COVID-19) 和 2019 年冠状病毒大流行 (COVID-19) 的影响[财政部 46/PMK.07/2020]受 2019 年冠状病毒大流行 (COVID-19) 影响的特定行业的商品和/或服务的进口商品和材料的进口关税由政府承担[财政部 134/PMK.010/2020 ]2020 年 3 月 34 日/PMK.04/2020 号财政部长关于为处理 2019 年冠状病毒大流行病(COVID-19)而提供海关和/或消费税设施和税收的条例的第二次修正案[机构 D 监督机构受 2019 年冠状病毒大流行 (COVID-19) 影响的特定行业生产商品和/或服务的商品和材料进口政府承担进口关税机制实施指南[工业部财政部长第 34 号/PMK.04/2020 号关于为处理 2019 年冠状病毒大流行(COVID-19)而为进口货物提供海关和/或消费税设施和税收的条例修正案[财政部财务 8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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