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使用和供应限制,2008年第12期更新

报告地区:塞尔维亚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01日
WHOEMPQSM2008.3 药品使用和供应限制 基本药物和药品政策 质量保证和安全 药品 卫生系统和服务 药品使用和供应限制 根据联合国出版物《禁止消费和或销售的产品综合清单》编制,政府撤回、严格限制或未批准 2008 年第十二期基本药物和药物政策更新 质量保证和安全药物 卫生系统和服务 世界卫生组织 2008 年保留所有权利。世界卫生组织的出版物可从 Marketing and Dissemination,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 Avenue Appia, 1211 Geneva 27, Switzerland 获得(电话 41 22 791 2476;传真 41 22 791 4857;电子邮件 1)。如需获得复制或翻译 WHO 出版物的许可,无论是用于销售还是非商业性分发,都应发送至 Marketing and Dissemination,地址为上述地址(传真 41 22 791 4806;电子邮件 permissions@who.int)。本出版物中使用的名称和材料的呈现方式并不意味着世界卫生组织对任何国家、领土、城市或地区或其当局的法律地位,或关于世界卫生组织的任何意见。划定其边界或边界。地图上的虚线表示可能尚未完全一致的大致边界线。提及特定公司或某些制造商的产品并不意味着它们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认可或推荐,优先于未提及的其他类似性质的产品。除错误和遗漏外,专有产品名称以首字母大写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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