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内部投资者与国家仲裁案件情况说明书

报告地区:捷克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0日
2018 年 12 月第 3 期关于欧洲联盟内部投资者仲裁案件的情况说明书 H I G H L I G H T S 欧盟内部 (EU) 投资者国家仲裁一直是国内和国际讨论中的一个重要话题。与 Achmea 案相关的最新进展使人们关注基于双边投资条约和能源宪章条约 (ECT) 的欧盟内部案件的未来。本说明提供了截至 2018 年 7 月底欧盟内部投资者国家仲裁案件的统计数据和事实。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已知的欧盟内部案件总数(由一个欧盟成员国的投资者针对另一个欧盟成员国发起的基于条约的仲裁)总数为 174,这构成了全球 904 起已知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 (ISDS) 案件的 20%。大多数已知的欧盟内部案件是针对三个欧盟成员国西班牙(40 起)、捷克(30 起)和波兰(19 起)提起的。来自荷兰、德国、卢森堡和英国的投资者发起了大约一半的已知欧盟内部仲裁。 95% 的欧盟内部案件基于 1990 年代或更早签署的投资条约。大约 45% 的案件是根据 ECT(1994 年)提出的。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约 91 起欧盟内部 ISDS 案件已结案,83 起未决案件。在已结案的案件中,47% 的裁决有利于国家,27% 的裁决有利于投资者,并给予金钱赔偿。其余案件已解决、中止或仲裁庭认定违反条约,但未判给金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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