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济体区域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AWP 第 124 号)

报告地区:中国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1日
作者:Teemu Alexander Puutio,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全球经济增长越来越依赖于以知识为基础的产业。因此,知识产权或 IPR 正日益成为贸易协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多哈回合的停滞,新的全球标准的前景正在减弱,以增加那些已经通过 TRIPS(世贸组织管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达成的标准。因此,一些国家正在利用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来推动加强知识产权标准,他们希望这些标准将成为新的事实上的国际标准。在世纪之交,亚太地区包含知识产权的协议不到 10 项。根据亚太贸易和投资协定数据库 (APTIAD) 的数据,截至 2013 年 4 月,包含知识产权条款的 51 项贸易协定处于某个阶段。贸易协定中知识产权的扩散引人注目,知识产权已成为亚太地区双边和多边条约的共同主题。然而,并非所有协议都给予知识产权平等对待。事实上,正如我们的研究表明的那样,知识产权被纳入的程度因协议而异。例如,根据我们的评分方法,日本和瑞士之间的协议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性是新西兰和泰国之间的协议的 10 倍以上。使用本文中更详细解释的影响衡量标准,有可能表明发达国家、澳大利亚和美国以及欧盟表现出只参与知识产权方面的高影响协议的持续模式。该评级还表明,发展中国家在与另一个发展中国家谈判时并不寻求将高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标准纳入贸易协定。这一发现证实了将知识产权纳入贸易协定的压力来自发达国家的观点。 贸易协定中知识产权的出现对亚太发展中国家意味着什么?由于处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分布不均,知识产权的出现导致了少数发达国家几乎单方面提高知识产权标准的情况,一次是一项贸易协定。发展中国家基本上同意以换取贸易正常化或增加市场准入。大量证据表明,知识产权的经济影响因应用环境而异。但就发展中国家而言,目前全球支持的知识产权水平可能不是支持其增长的最佳解决方案,而且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世界银行,2002) .包含知识产权的贸易协定的数量似乎肯定会继续增长,知识产权条款的范围和重要性将在未来几年进一步增加。引入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可能会给亚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带来长期和意想不到的后果。对于这些国家而言,承诺提高知识产权标准以换取贸易正常化或增加市场准入会带来不容忽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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