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物多样性产品和服务的生物贸易原则和标准

报告地区:厄瓜多尔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贸发会议生物贸易倡议旨在通过促进生物贸易产品和服务的贸易和投资,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做出贡献。 生物贸易被理解为在环境、社会和经济可持续性标准下与源自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商品和服务的收集或生产、转化和商业化相关的活动。这些标准,称为生物贸易原则和标准 (P),自 2007 年成立以来,一直是指导实施 UNCTAD 生物贸易倡议、生物贸易计划和其他相关活动的核心基础。 考虑到以下方法,这些 P 也被实施: 价值链方法:生物贸易倡议及其合作伙伴将加强价值链视为促进与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关的良好做法以及促进价值链之间公平分享环境、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关键因素。链参与者(UNCTAD, 2007)。 适应性管理方法:在生物贸易的背景下,适应性管理有助于实施可持续实践、确定对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影响以及不断改进生物贸易倡议(UNCTAD,2007)。 生态系统方法:生态系统方法基于一个整体愿景,该愿景整合了生态和社会问题,以及生产系统中涉及的相互作用和过程。在实践中,与生物贸易倡议相关的生产过程的规划是根据生态系统方法进行的。这保证了这些举措将对物种、栖息地、生态系统和当地社区的影响承担环境和社会责任(贸发会议,2007 年)。 可持续生计:提高对有助于维持生计的活动的理解并开展活动,特别是贫困和弱势群体的生计(改编自 Serrat,2017 年和 Krantz,2001 年)。 生物贸易原则和标准适用于不同的环境,从评估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和政策中包含的指导要素,到评估金融或市场举措的供应链和验证良好实践。因此,BioTrade P 列出了可以并且已经针对特定应用进行调整的一般指南。它们也可以应用于机构(例如国家或地区计划)和供应链参与者级别(例如企业或生产者协会)。 P也符合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多边环境协定(MEA)的目标和原则,特别是《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并支持《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CITES)、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和拉姆萨尔湿地公约。此外,P 还一致并支持贸发会议的任务,包括内罗毕共识,并将致力于为新的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做出贡献。...
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物多样性产品和服务的生物贸易原则和标准pdf预览版
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物多样性产品和服务的生物贸易原则和标准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