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促进机构 (IPA) 通常针对寻求市场机会、追求更高效率以降低成本、寻找资源或寻找战略资产的投资者。
IPA 通过向投资者展示该位置的相对优势,并通过提供特定于投资者设想的项目的信息和帮助来做到这一点。
可持续发
相反,它们的建设和运营的投标是由设计、管理、监管和为这些项目提供公共投资的同一政府办公室发布的。然而,由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全球投资每年估计短缺 2.5 万亿美元,UNCTAD (2014) 建议各国政府可以利用其投资促进机构的营销能力,更好地竞争稀缺的投资并增加可用资本池,包括外国直接投资(FDI)。
IPA 尤其可以帮助调动未充分利用的资金和专业知识来源,例如从事软硬件基础设施开发的跨国企业 (MNE)、发展金融机构和特殊发展计划,以及降低投资风险的投资担保计划。
IPA 可能会发现自己推动的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关的项目范围很广,每个项目在合作伙伴、技术方面、财务结构和法规方面都可能以自己的方式复杂。拥有大量此类项目组合的 IPA 必须能够系统地收集、存储和呈现每个项目的数据。
本指南使用项目概况模板对上述八步流程进行了讨论,该模板允许 IPA 理解、比较、汇总和快速分析项目,以达到以下目的:
组织具有目标效益的项目管道
评估商业可行性,从而评估可推广性
使用评估的可推广性和预期的目标影响对管道中的项目进行优先排序
通过简洁而有说服力地向潜在投资者提供关键信息来营销项目
该工具可用于将 IPA 的项目组合推销给有兴趣参与与目标相关的投资的更多参与者。其中包括跨国企业和机构投资者,例如养老基金和主权财富基金,也包括非股权融资者,例如发展金融机构、私人基金会、非政府组织 (NGO) 和投资担保计划。
中介机构,如对外投资促进机构,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因为它们支持本国公司国际化,从而创造新的外国直接投资来源。...
促进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投资:投资咨询系列 A,第 8 期pdf预览版促进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投资:投资咨询系列 A,第 8 期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