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联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决定授权就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的电子商务协议进行谈判。最初计划形成谈判的“第三阶段”,电子商务协议随后在将近一年后的 2021 年 1 月 5 日快速通过,该决定批准了 2021 年 12 月作为结束的最后期限。 AfCFTA 电子商务协议的谈判为非洲国家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机会,可以共同建立电子商务的共同立场,协调数字经济法规并利用电子商务的好处。新出现的证据表明,Covid-19 大流行直接加速了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 (B2B) 和企业对消费者 (B2C) 的在线销售激增,尤其是在医疗用品、家庭必需品和食品方面产品(世贸组织,2020 年)。本文分析了现有南南 (S-S) 贸易协定中的数字贸易条款,旨在帮助非洲的谈判者和政策制定者更好地了解现有和即将推出的典型电子商务相关条款背后的实际政策含义。这有助于指导 AfCFTA 中有效的数字贸易协议的设计,以促进包容性发展。从南南贸易协定中为 AfCFTA 吸取教训有两个原因。首先,只有六个非洲国家通过了三个区域贸易协定(RTA)——其中两个仅广泛提及电子商务。摩洛哥是唯一一个拥有包含电子商务条款的区域贸易协定的非洲国家,即与美国签订的区域贸易协定(摩洛哥-美国自由贸易协定 (FTA))。其次,越来越多的文献指出了 S-S 数字合作的重要性(UNCTAD,2019)。除中国外,包括非洲国家在内的南半球国家也面临着类似的能力问题以及创新的背景和政治限制,并且是相对的“数字后来者”,努力与北半球国家趋同。因此,在非洲决策者着手设计 AfCFTA 电子商务协议时,南方国家如何处理贸易协定中的数字贸易条款可以为他们提供重要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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