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2009年)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通知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强调指出,要利用暑期时间,集中进行学校领导班子、教师的民族团结教育全员培训,秋季开学后专门安排一段时间集中对全体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现实感和针对性;发挥学校党团组织优势,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其他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内地各民族院校和民族中小学,内地有民族班、预科班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的特点和实际,结合学生返校的思想动态,把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抓实抓好。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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