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外交部财政部2005年10月12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外交部财政部令第37号)一、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批准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核准的《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规定以及缔约方会议的有关决定,中国政府为促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的有效开展,维护中国的权益,保证项目活动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三条在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第十一条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可以对外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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