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相关行业:国家能源局 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电力环境监测总站是电力环境监测网的业务负责单位,受电力工业部环境保护办公室和挂靠单位的双重领导。新建火电厂的环境监测站用房面积及监测仪器设备由设计单位按本规定设计并列入投资概算,各级监测站的仪器设备更新费用在生产折旧费中列支。第三章各级监测站及人员职责范围第十条总站职责电力环境监测总是电力环境监测网的业务负责单位,负责电力环境监测网的技术管理、技术仲裁、质量保证、信息资料汇总和负责编制全国火电厂污染源状况报告、环境统计年鉴。负责电力环境监测包括污染源监测仪器、设备技术参数及技术规范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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