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份)能繁母猪保有量的确定方式以《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的通知》(农牧发202011号)中各省份2021年生猪存栏目标的10%为基础,结合各地生产实际,确定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以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的90%为标准,确定最低保有量(见附件1)。(二)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强化能繁母猪存栏量监测调度,及时发布监测动态信息,引导市场预期,增加能繁母猪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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