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
2022年1月1日星期六首页机构概况新闻发布国资监管政务公开国资数据互动交流在线服务热点专题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发布>正文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文章来源监督三局发布时间20180730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求,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国资委日前印发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0号)同时废止。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地区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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