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04年05月19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一、企业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把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近期规划结合起来,研究提出企业1015年的远景发展目标,编制35年发展规划,并适时调整。(四)发展重点与实施方案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资产重组、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核心业务方向与主业、辅业选择;技术创新与科研开发;投资规模和计划、重大投融资项目等。已经编制新一轮发展战略与规划的企业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原有规划进行修订。我委将于67月就企业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检查,并召开部分企业座谈会进行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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