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1(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各市可在《目录清单》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完善行政执法事项,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目录符合现行执法依据,贴合执法工作实践。文件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省交通运输厅完成本系统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及本级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畅通投诉受理、跟踪查询、结果反馈渠道,鼓励支持市场主体、群众和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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