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

相关行业:意见 地方政策
报告地区:江苏省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苏南、苏中、苏北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5、1.2、1.0,高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按工业用地管理的研发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在此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逐步提高本区域特别是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限制建筑高度。鼓励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停车设施以及生活配套等设施,鼓励新型产业社区和按照工业用地管理的研发类项目建设一层以上的地下空间。混合产业用地应确定主导功能及混合比例要求,明确工业用地规模、分割转让限制等要求。涉及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区域,应在详细规划基础上,提出改造更新的差异化管控要求,保障产业有序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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