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印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报告地区:九江市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2日
赣府厅字20214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6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创造就业和财富的重要源泉。省统计局等)(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三)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邮政管理局等)(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六)实施文化和旅游康养领域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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