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印发《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地方政策
报告地区:福建省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9日
闽政办20212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完善粮食生产激励政策,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十四五期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措施。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各地每年要按季节分品种将粮食生产年度目标细化到乡到村、落实到户到田。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加大对规模种粮补贴力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向种粮面积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倾斜,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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