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的通知

相关行业:地方政策 通知
报告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8日
内政发202015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军分区、呼和浩特警备区,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条本办法的优待和权益保障对象为自治区在编基干民兵和编组民兵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有效证件为内蒙古自治区《基干民兵证》。第七条基干民兵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军事训练和相关活动时,编组民兵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落实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得因此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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