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印发《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相关行业:通告 地方政策
报告地区:湖北省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9日
自2020年6月13日0时起,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降低为三级。为统筹推进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工作,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现就有关安排通告如下1.高中(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和初中其他年级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可安排复学,具体步骤和方式由市(州)指挥部统筹协调县(市、区)指挥部综合研判确定。4.校外合规教育培训机构经县(市、区)指挥部评估验收合格后,可以有序恢复相关培训业务。高校在校生按照往年惯例开学,2020年录取的研究生、本科生9月份开学,录取的高职高专学生10月份开学,具体时间由各高校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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