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所辖港口和通航水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通告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合力筑牢水上防线,阻断水上疫情传播,夯实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国家和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本市所辖港口和通航水域相关工作要求通告如下一、货运码头防疫工作要求(一)进入本市所辖港口和通航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应严格执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如遇船员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港口企业应及时联系当地卫健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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