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相关行业:地方政策 通知
报告地区:江苏省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4日
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机构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缺陷消费品召回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和召回效果评估等技术工作。确认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立即采取停止生产、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警示消费者、实施召回等措施。第八条销售者、零部件供应商、受委托生产企业、维修者等经营者发现消费品存在缺陷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4第十四条市场监管部门对收集的缺陷消费品信息进行甄别筛选、组织开展伤害调查和专家分析,认为生产者生产的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通知生产者开展缺陷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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