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13条用地措施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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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
广东出台13条用地措施助力乡村振兴宅基地审批权探索委托镇政府实施1月14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出台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13条用地措施。安排一定比例用地指标专项支持农村新业态发展《通知》要求,省级层面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乡村旅游所配套的停车场、旅游驿站及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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