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8日
关于印发《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关于生态环境部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的职责,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加强生态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和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的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推动开展全国生态质量监测评估的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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