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7.0)》的通告

相关行业:交通运输部 通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4日
(一)制定疫情防控管理计划航运公司应当建立船舶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管理计划,包括船上隔离计划,指导船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由船长担任组长、船上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完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监督船上所有人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三)建立疫情防控排查制度航运公司应当指导船舶建立防疫工作日志,排查船上的所有船员,掌握在上船前曾途经存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国家或重点地区的船员名单,对疫情排查工作和日常防控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2.船舶在港期间处理生活污水应按照当地港口及海关检疫等部门的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处理过程中要按程序规范操作,相关船上操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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