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世界人口
关税
贸易
外国直接投资
联合国
消费者
财政政策
关于发布《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相关行业
:
意见
外交部
协议
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
:
2020年11月26日
生态环境部根据我国对外援助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具体执行工作,承担合作协议磋商和签订、招标采购、项目管理、资金监管、监督评估等工作。第三章项目立项第十条在征求外交部、国际发展合作署意见基础上,由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南南合作物资援助年度计划,并向国际发展合作署报送。第十一条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一般由外方有关部门通过我驻外使领馆向生态环境部正式提出项目申请,并抄送外交部和国际发展合作署。第十五条生态环境部与受援方或有关国家、国际组织指定部门磋商形成合作文件文本,内容应包括援助物资类型、各方权责、实施方式等。...
关于发布《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pdf预览版
关于发布《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中法关于开展青年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
南南合作圆桌会共同主席新闻公报(全文)
关于对外援助项目咨询服务单位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公告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
关于《对外援助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外交部商务部令(二〇二一年第1号)《对外援助管理办法》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令(二〇二〇年第4号)《对外援助项目咨询服务单位资格认定办法》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关于《对外援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关于《对外援助项目咨询服务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的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令二O二O年第1号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