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行业:生态环境部 通知
报告地区:天津市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7日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件环海洋20195号关于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农业农村厅(委)为做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现就环渤海的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和天津市(以下统称三省一市)有关目标和治理要求通知如下,请根据职责分工,在相关工作中抓紧落实。(二)其他入海河流污染治理按照《行动计划》要求,推动其他入海河流污染治理,纳入常规监测计划,开展包括总氮指标在内的水质监测(具体河流名单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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