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

相关行业:意见 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6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效控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以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为监管重点,以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为根本,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环境监管,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以控制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为目标,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对从事收集、贮存废弃荧光灯管、废铅酸蓄电池等流通领域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依法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鼓励生产企业回收废弃荧光灯管和废铅酸蓄电池。...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pdf预览版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