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水平,实现企业通过税务系统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出口报关单信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的发票信息。(海关总署牵头,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7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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