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为鼓励社会公益性捐赠,做好《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与相关文件的衔接工作,并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确认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部分条件可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社会组织)2018年和2019年的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和管理费用比例,可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民发2016189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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