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委)、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厅(局、委)、商务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税务局、统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配合部门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的抽查事项,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配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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