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支持举办2019年武汉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以下简称武汉军运会),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武汉军运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实行以下(一)对执委会取得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收入、国际军事体育理事会(以下简称国际军体会)世界赞助计划分成收入(货物和资金),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1(四)对执委会取得的来源于广播、因特网、电视等媒体收入,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五)对执委会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pdf预览版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