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2015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公布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11个大项以及其他3项中8个子项的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根据国发201527号文件关于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的决定和国务院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要求,将23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由于需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该22项税收优惠核准事项一直未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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