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国务院同意,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部分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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