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报告地区:吉林省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3日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一)吉林省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新店销售的、来自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韩文军蔬菜批发的豇豆,其中氧乐果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重金属污染问题(一)贵州星盒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岭北路分公司分装销售的、来自贵州黔之菌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老姜,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省龙海市祥盖好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pdf预览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