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

报告地区:天津市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4日
已取得相关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以及获得相关检定、校准项目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必须报名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报名参加的,需发证机构书面同意,并报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备案。二、认真抓好项目组织实施(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及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要及时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做好2021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报名工作。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要加强对所属主导实验室的工作协调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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