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1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
现就征集2021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能力验证需求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结合自身检验检测行业管理和业务需求,于2020年11月15日前向总局反馈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见附件1)。请各能力验证提供者和检验检测机构结合行业需求和技术能力等因素,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总局报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见附件2)。二、征集能力验证项目报送要求(一)报送单位须具有所报项目相关领域能力验证工作经验,具有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验证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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