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3日
获证产品应按照《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要求加施认证活动二绿色产品标识,并标注分级结果。四、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绿色建材产品名录,培育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五、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搭建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获证企业或认证机构提出入库申请。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发挥职能,做好入库建材产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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