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试验,是指注册申请人或检验机构按照申请材料中的检测方法,对送检样品进行的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其在保质期内变化情况的检测。4.6卫生学试验,是指注册申请人或检验机构按照申请材料中的指标检测方法,对送检样品进行的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测。注册申请人应按照现行规定,根据样品特性,合理选择和确定稳定性试验方法和考察指标的检测方法,开稳定性试验应在稳定性试验条件下,对产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指标以及稳定性重点考察指标的变化情况进行研究,视情况可以同时选择其他非重点考察指标一并进行稳定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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