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金、白银生产、加工和销售加强计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1989年01月27日
但由于缺乏严格的计量监督,使用的计量单位混乱,给生产、销售和消费者带来不便,造成不良影响。为贯彻中央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方针,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特作如下规定1.黄金、白银的重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即毫克、克、千克(公斤)吨。2.在黄金、白银及其饰品的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过程中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执行周期检定,具有计量检定合格证的方准许使用。3.各级技术监督(标准计量)部门要依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对金银及其饰品的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关于对黄金、白银生产、加工和销售加强计量监督管理的通知pdf预览版
关于对黄金、白银生产、加工和销售加强计量监督管理的通知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