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印证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1986年09月27日
标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印证的暂行规定索引号20201604631253325文号国家计量局【86】量局监字第333号主题分类意见所属机构计量司成文日期1986年09月27日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6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印证的暂行规定(1986年9月27日国家计量局86量局监字第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局,各国家专业计量站为了贯彻计量法,加强计量检定工作和检定印证的管理,维护检定印证的权威性和法制性,今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及授权承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单位出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必须按照我局规定的格式和规格印制(见附件1、附件2)。...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印证的暂行规定pdf预览版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印证的暂行规定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