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7日
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和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服务满意度等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1三、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与所推荐平台属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推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本地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不定期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情况进行抽查测评,测评不合格的将撤销示范平台称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pdf预览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