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6号(关于对高氯酸钾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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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高氯酸钾(海关商品编号2829900020)实施出口管制,依照《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令2002年第33号)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从事高氯酸钾出口的经营者,须经商务部登记。有关登记条件、材料、程序等事项依照《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2年第35号)执行。四、经审查准予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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