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交通运输部
报告地区:范县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2日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示范县创建评估体系,加强相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县(区、市)开展示范县创建,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第四章组织实施第十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部级评审情况,组织完善并批复辖区内示范创建县《实施方案》,批复后的《实施方案》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第十二条示范创建县应当完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保障政策体系,在规划、建设、用地、资金、财税等方面给予配套政策支持,保障创建工作有效推进。第十七条示范县验收程序包括县级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交通运输部验收、社会公示,具体验收程序如下(一)县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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