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交通运输部
报告地区:城区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1日
(二)申请作为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项目主编、参编单位和编写组成员应满足《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主要内容涉及安全的标准项目且主编单位为科研机构的,参编单位应至少包括1家相关企业和1个地市级(含)以上交通运输(港航)管理部门。(三)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项目经费申请表(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关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有关规定,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经费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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