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6号(关于防止塞内加尔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
近日,塞内加尔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本国家禽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塞内加尔输入禽类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禽类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三、在进境运输工具(如船舶、航空器、国际列车等)上,如发现有来自塞内加尔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四、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塞内加尔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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